未来养老问题的观点

2022-06-07 chapter

对未来养老问题的若干新观点

学号:201930075021 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姓名:刘华林

我对养老问题的考虑从重新思考人的自然老化开始,养老问题的根源就是老化客观存在于人类的生理系统中,这里采用一种比较激进的做法:将老化看作一种内生的疾病,则养老问题实际上就是如何应对老化病对人体的影响,以及进一步的其对社会经济整体的影响。

之所以将老化看作疾病是需要将老龄化“祛魅”,老化实际上不是在生物体普遍出现的某种必然法则,《规模》一书的作者Geofrey West认为,老化导致生物体衰亡是一种规模法则的结果:系统越庞大(组成系统的层级和内部小单元越多),其系统内部就代谢速率更低、老化更慢。

细化到生物系统来说,生物体老化的根源是DNA的各种错误执行,尽管生物体内部存在一定的修复机制,但随着时间的累积,这些错误执行最终会连锁反应形成巨大的系统故障,其表现就是生物体的各种原生疾病乃至死亡。生物体内修复系统的健康程度决定了应对DNA错误执行的能力。

因此,老化是一种疾病,而不是某些不可逆转的现象。“不老”是可能的,这需要生物医学上的巨大努力。这个努力要求卫生局和某些包括环保局、体育局、劳动保障在内的其他部门一起形成一个联合行动小组,制定抗衡老化病的集体行动方案。因为老化既然是一种疾病,那么就可以从多方面分析促进老化和抑制老化的原因。

以外环境因素为例,人体外环境可以从外部影响人体的老化速度,比如说好的环境使人延年益寿,坏的环境使人减寿,外环境可以分为社会文化环境(心理因素)和自然环境(生理因素),对心理因素可以设定“心理健康因素指标体系”,对自然环境可以设定“环境质量指标体系”,得到体系后对地球上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计算出这里“外环境”的一个大致状况。

对于内环境,我们可以进行合理程度内的智力或体力锻炼以维持整个内生理系统可控的有序状态,或者减少不合理的劳动强度和时间以减少内生理系统受到老化破坏的机会。当代流形的抗老化药物、注射年轻个体的组织液等则是从生物医学的角度在内环境中对抗老化病,同样是抗老化手段的一种表现形式。

综合这些抗老化手段,我们需要从多个部门出发,以老化问题为目标,联合组建“老化统计处”,收集和分析全国人口的老化条件情况并统一相关政策的平台,以此为出发重新构建养老体系。

为什么是“重新构建”呢?仍然是出发点的不一样,老化问题不是某个部门下辖的一个业务,而是作为一种一般化的、普遍的现象,需要我们重新组织人力进行应对,今天对养老问题的处理政出多门,每个部门是从自己的业务出发来理解什么是“老化”以及怎么处理“老化”,这就分散了处理老化病的努力。要想处理养老问题,关键就在于去部门化和平台化,这个平台化就是组织专门面向老化病的部门,而所有其他部门对该平台来说,都是统一战线上的各种可以应用的手段。

平台化的关键一步就是设立“老化应对部门”而取消或弱化以养老金为主的财政养老制度,从老化应对的角度看,养老金制度就是将所有抗老化手段的执行交由个人处理,国家或资产管理公司负责的是代理和存留这份“抗老化行为能力”,将年轻时的“抗老化行为能力”大部分转移到年老时,并处理这个转移过程中的通胀和其他风险。

下面从收支结构上考察这种养老金转移结构,并论证该制度在现代的不合理性。

假设个体的“抗老化行为能力”可以以货币表示(这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资金可以转化为一定的抗老化行为),写为α2,从支出角度理解,最终分为两部分:自然抗老化支出(n, natural)和上交的抗老化支出(p, pension):

α2 = n + p

自然抗老化支出就是指个体的不上交养老金的部分中,发生的支出最终可以产生抗老化效果的,上交的抗老化支出就是上交给国家或资产管理公司的养老金。

上交的抗老化支出分批提供(总批数为τ),就构成国家养老部门的收入β1:

$$\beta_{1} = \frac{p}{\tau}$$

另一方面,对个体来说,国家养老部门在某个时间点τ时,假设一次性向个体提供所有养老金,则有国家养老部门的支出为β2:

$$\beta_{2} = \left{ \begin{array}{r} p\tau,t = \tau \ 0,t \neq \tau \end{array} \right.\ $$

国家养老部门的支出和个人的收入y,为个体提供作为抗老化能力的收入α1:

α1 = y + β2

为了得到α与β的关系,将上述所有变量变为时间相关变量,y = y(t),n = n(t),时间取(0, τ)和(τ, +∞)离散时间区间,根据收支相等原理可以得到$\sum_{t = 1}^{\infty}{\alpha_{1}(t) = \sum_{t = 1}^{\infty}{\alpha_{2}(t)}}$以及$\sum_{t = 1}^{\infty}{\beta_{1}(t) = \sum_{t = 1}^{\infty}{\beta_{2}(t)}}$,假设t = τ以后不再发生自然抗老化支出和个人收入,则$\sum_{t = 1}^{\infty}{\alpha_{2}(t)} = n\tau + p\tau$且$\sum_{t = 1}^{\infty}{\alpha_{1}(t)} = y\tau + \sum_{t = 1}^{\infty}{\beta_{2}(t)}$,得到:

$$\tau(n + p - y) = \sum_{t = 1}^{\infty}{\beta_{2}(t)} = p\tau$$

τ(n − y) = 0

n = y

从收支结构看,养老金与个人收入和自然抗老化支出是无关的,养老金仅是一种时间上的调度,从退休时间点以前的收入抽取,并转化到退休时间点以后回馈。实际上,养老金还涉及到资金代理权的转换,货币形式的养老金从缴纳者个体转移到养老金经理,再转移回缴纳者个体。

养老金实际上因此是一种基于财政视角和老化病分界性假设的抗老化支出,财政视角意在表明其是基于货币形式的,老化病分界性假设是认为,养老金的分发制度表明在某个时间点t = τ以前,“老化病”是不存在的,如何验证这个假设的合理性呢?参考前文对系统规模法则的表述,老化现象的发生可以表述为:

$$\frac{\partial 自然破损}{\partial t} > \frac{\partial 自然修复}{\partial t}$$

也即系统内部自然破损的发生速率快于自然修复的发生速率。如果养老金分发制度的假设的确成立,那么应该在时间点t = τ以后,自然破损发生速率总是快于自然修复发生速率。用B表示这个自然破损,用H表示自然修复,有$\frac{\partial B}{\partial t} - \frac{\partial H}{\partial t} > 0$,也即对f = B(t) − H(t),始终有f′ > 0,显然养老金时间点假设要求B(t)是比H(t)高至少一阶的函数,例如如果H(t)是常数,则B(t)可以是对数函数、多项式函数或指数函数都可以保证分界点τ的存在。

实际上自然破损是一个未知概率分布p(B|θ),其中θ表示一系列可控制观测因素,比如使客体暴露在高温高压高辐射环境内,DNA复制出错就会更频繁出现,也即自然受损观测值出现可察觉的差异。养老金分发制度的假设在此种语境下可以表示为:

$$\lim_{t \rightarrow \infty}{\frac{E\left\lbrack p\left( B(t)|\theta \right) \right\rbrack}{E\left\lbrack p\left( H(t)|\varphi \right) \right\rbrack} = \infty}$$

不得不承认养老金分发制度的假设是简单且常见的,但这一假设阻碍了对老化病的进一步开展行动。实际上,如果对老化病加强干预,使$\frac{\partial B}{\partial t} - \frac{\partial H}{\partial t} < 0\ for\ \tau < t < t_{0}$,养老金分发制度的假设就被破坏了,有相当一段时期,在这一点上就不该采用养老金制度,因为维系养老金制度的假设可以被一定程度上逆转。

我们可以从两个方向考虑抗老化行为,一方面是提高p(H(t)|φ)的数量级,另一方面是降低p(B(t)|θ)的数量级。现代技术的发展允许我们在两个方向同时做出努力。

假设p(H(t)|φ = 0) ∼ N(μ, σ2),表示自然修复的能力维持在一个正态分布的水平,其各个时刻的修复能力数值独立采样自同一分布。假设我们随着年龄加大线性增加对民众的抗衰老药物投入和抗老化治疗综合投入,那么p(H|t, φ) ∼ N(μ, σ2) + at;或者对数增加抗衰老投入,那么p(H|t, φ) ∼ N(μ, σ2) + aln t,总之表述为p(H|t, φ) ∼ N(μ, σ2) + f(t)。

由于n = y,抗老化支出全额来自个人收入,故抗老化支出的约束条件就是个人的收入,假设个人收入总是投入一个固定比例α到抗老化支出上,而抗老化支出全部实现为自然修复项H,那么有f(t) = αy(t),也有p(H|t) ∼ N(μ, σ2) + αy(t),根据个人的收入分布决定个人的自然修复能力的分布,这是个体的“抗老化行为能力”的一个最终的货币表示。

从系统耗损及其经济学表述来看,个体的收入是隐藏在抗老化能力背后的秘密,养老金制度有效的前提是t = τ以后:1)不再发生自然抗老化支出和个人收入;2)自然破损的速率大于自然修复的速率。这需要经济学和系统生物学两方面的条件成立:时间点τ能成为一个明显的分界点。

因此,如果要对老化的社会性问题施加普遍的政策干预,养老金制度便是奇怪的。试想,我们可以根据医学技术,从小就给公民实行抗老化治疗,最终公民的寿命和劳动能力得以延续很久并且线性递减而不是突然为零,那么在t = τ以后个体仍可从收入中提取虽然递减但仍存在的抗老化支出;或者建立完善的义肢标准和产业体系,使产业接受老人而不是老人适应产业,让意识清醒的老人也可以保持一定程度的劳动和生活能力。

在这些情况下,养老金制度就是一种不必要的资本的时间转移,那么个体为何不自主进行投资保值呢?如果个体的投资专业知识有限,也可以选择交予相关的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进行,而不是一个所谓的“养老金”公司。毕竟,保值的目的就应该只是保值,而不附加其他的意图,更何况在一个对老化问题普遍干预的社会环境下,“养老金”不过是自认为有“养老”作用的保险而已,那为什么不可以民间自发的“养儿防老”、“存钱养老”、“终身工作”呢?而要由政府牵头设置刚性的养老金呢?我认为总体上可以逐步取消养老金制度。

当然这里产生了一定的伦理学价值判断,毕竟任何方法论都默认了一定的价值观。我在这里认为要取消养老金的价值观基于一点,老人首先是人,老是一种生理状态或者文化观念,政府应交由市场区分什么是老人什么不是老人,以及一个人有多“老”,以及“有多不老”的市价和流通性(良好的身体基础的价值和身体素质转化为其他资本的能力)。

政府应该防止对“老化市场”的垄断行为,具体来说,当可转化为抗老化能力n的替代品的定价权被垄断在少数企业或集体手中,例如,养老产品的贩售公司(例如养老金就可以看作一种特殊的养老产品)的构成是单一的,那么肆意定价和阻碍养老效率提升(技术进步)的现象就会出现。政府的积极反垄断行为是现代市场运行的基础,养老产品也并非某种极易形成进入壁垒的市场细分领域。但不排除,在抽象的抗老化功能下的各种养老产品具体成果,这些具体成果所在的行业因其行业特性可能会容易出现垄断局面。

上文提到的“老化应对部门”就是这种反垄断行为的具象,即形成一个组织,不参与具体的养老支出的分配过程,而仅提供完善的市场基础设施。具体来说,就是形成某种“老化交易所”。这是参考新世纪环保工程实践的结果——碳排放权交易技术。虽然我尚未学习具体的碳排放交易和碳资产管理技术,但这里主要是讨论一种理念:基于一种形成良性循环的目标而把因此有关的所有过程纳入到一个量化框架下,并与主流市场接轨。

部分领域的企业生产过程中固然会产生碳足迹,政府则下放碳指标,超过碳指标的碳足迹则扣除与超出数额有关的金额,减少碳足迹的则可交换减少数额有关的金额,如果政府可以坚定执行碳排放权交易(包括处罚和兑换),那么这就形成一个基本市场,通过碳足迹与主流金融市场产生关联,而政府和国际会议则成为了碳市场的交易商。

碳市场的确是被“创造”出来的,但碳市场同样有其存在的一种抽象依据:企业生产过程既依赖环境也影响环境,好的环境利于企业生产,坏的环境阻碍企业生产,当两家企业因不同环境而表现出生产效率以及进一步的利润差异时,效率更低的那家企业就为此支付了隐性成本。随着时代发展和领域不同这个“环境”对象的表示物会有所差异,例如可以是水源,路网,电网等基础设施。在新世纪有成熟的碳足迹监测技术量化碳排放数额,以及政府兜底的产业变革等改变促成了一个最具一般性环境的碳交易市场。

借鉴碳市场的兴起,也同样可以思考老化市场的兴起,老化是可以被因子化和数值化的,现有的一些生物医学的研究就是这样做的,包括观测人体基因组的DNA甲基化水平、视网膜血管的阻塞程度等。

老化问题相比碳排放同样都是广泛存在的过程:老化(碳排)会影响劳动个体(企业)的劳动能力(生产效率),虽然这可能比较泛泛而谈,就如同碳总量增长的归因非常多一般,老化问题也是一个可归因因素非常广泛的问题,要怎么找到合理的将抗老化行动转化为老化基金进行交易呢?看起来广泛的致因似乎不利于这两样产品顺利地作为一种可流通物进行交易,但共识和预期是市场的基础,政府只需要推行几种关键的量化技术,把最重要的几种致衰老因素的监测体系建立起来,剩余的就交给次级市场好了:只要市场建立者能积极维护这样一个交易体系,或者说提供一个完善的市场设施公共品,研究抗衰老技术的企业能赚到钱,使用抗衰老产品的个人能恢复劳动能力,形成抗老化产品的群众共识即可。

这也就是我所提到的抗老化部门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出售一套抗老化产品的质量标准评价体系,以及维护一个抗老化基金定价的次级市场和特殊证监会。这两者都需要由财政部门支付一定的办公支出和信息搜集支出,以生产一套有关什么是抗老化产品和好的抗老化产品(实际上就是购买服务),什么是抗老化基金和怎么交易抗老化基金的产品。

这和养老金区别极大,养老金制度实际上带有财政部门主导的意味,是财政话语权过大和政府干预市场不恰当的结果。这种制度的养老部门实际上是一家咨询企业或者智库,向其支付财政拨款,产出的是为全民服务的信息产品,这甚至可以通过PPP的方式包办给私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如果该家企业是可信且廉洁的话。

除却抗老化产品的市场基础设施的提供,抗老化部门还涉及抗老化基金制度的运作,抗老化基金类似于碳减排兑换,是由政府或者公共慈善组织发起和认购的,可观测的抗老化贡献。政府根据国民健康计划调整每年的抗老化基金认购额,并定期通过终端微型设备验证群众的老化情况,对将劳工暴露在致衰老环境内,使产生一定范围内的可观测的较大群众寿命减损的企业也要求其认购一定比例的抗老化基金,由提供抗老化产品的企业,出具经过验证的产品的确存在显著抗老化功效的证明,认领一定数额的抗老化基金。

有关老化情况的会计计算问题,其实随着生物医学的技术的发展,如果单纯将老化病再折合一部分伤残疾病视为一个劳动能力的损失问题,并将劳动能力视为一项生产设备,那么资产的折旧计算技术就可以部分地运用到老化的会计计算中来。

养老问题会是“银发经济”吗?实际上银发经济是个伪命题,独立的老人如果套用养老金的假设就不会产生新收入,那么一个不会增长的支出如何维持一个新兴市场呢?银发经济如果将老年人看作市场增长点的话,那么略带嘲讽意味地说,电信诈骗可能是最“银发经济”的。从经济可持续的角度上来说,养老问题最好的解决办法反而是否定“老”的突然性,而认为老是某种自然作用于个体劳动能力的连续变量,为老人开发更多义肢和巧妙的工作方式,使其参与到市场竞争中,而不是进入到养老院这种大型统一隔离设施。

从这里我有一种价值判断,完美的养老院的结果一定是年轻人的不幸福所换取的,那为什么不从年轻的时候就开始幸福呢?年轻的时候就开始保障劳动能力和抗老化,何必再去营造一个宗教许诺一般的“老来幸福”呢?人的本性是拒绝遥远的预期,要求现世的福报。

这篇文章不是从一个企业视角出发研究如何做养老产品和培养养老市场,而是从老化过程和养老金制度出发讨论现行养老金制度的不合理,以及一个有效率的未来的养老制度的成分,它是一个长期经济趋势而非一个短期趋势,设计老年人喜爱的舒服产品并取得盈利当然几十年内都是可以盈利的,在未来应该也可以,因为宏观经济规律并不能规范和完整地描述微观市场的行为。但是养老金制度为基础的一系列“养老观”缺乏长期来说的经济可持续性,并且还容易被权力寻租和扭曲,“强老观”是虽不明显但遵循高效优先和市场经济观念的更为强壮的大趋势。